驰名商标代理
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s),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且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1、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认定驰名商标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定期统一认定的方式,
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被动认定,个案审批”。
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有恶意侵犯当事人权益的,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由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即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二、驰名商标的特征
尽管驰名商标不同于一般的商标,但它同样具有商标所共有的特性。
1、识别性
识别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的特性,是商标的基本功能,使消费者能够根据各自的需要认牌购货,认牌消费。“商标的价值也正是通过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这种方式才得以体现的”(2)。可见,识别性是商标的基本属性,任何商标都具有识别性。
2、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又称独立性,是指商标自身的特异性,即某一商标与其他商标等商业性标志相区别的特性。显著性的要求贯穿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等各个环节之中,“一个商标如果丧失了其独特性,那就不再是一个有效的而沦为一个随便可用的标志了……”(3)
3、表彰性
商标还具有表彰性,它代表着特定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市场竞争能力和地位。它来自于商标所有人长期的努力与创造,商标的这一特性在驰名商标上表现得更明显和强烈。
三、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意义和好处
1、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
2、在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3、在侵权认定时,如果原告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则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判定被告与其商标近似的可能性就很大。
4、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延伸到了这个与现实相对应的虚拟空间中。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权力已经扩张到了网络领域,即绝对禁止他人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权和注册、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
具体的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各个地方还会有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